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

11/29 心得與筆記

*Self-Directed Learning (SDL)=自主學習
  Delphy study
delayed:延遲一段時間(通常為六個月)才成為開放近用文獻

做為一個管理開放近用的圖書館員的基礎:
http://www.wsis-community.org/mod/groups/topicposts.php?topic=832446&group_guid=58145&sortdir=asc
*著佐權copyleft
*Metadata編目出來的資料也算一種

*開放近用文獻的定義:
「近用文獻有多種層面及難度,
布達佩斯開放近用提議認定的開放近用係指,
在公眾的網際網路被免費取用,
允許所有使用者閱讀、下載、複製、散布、列印、檢索內容,
並連結至原來的網頁, 爬梳內容供檢索之用,
置入軟體當成資料之用, 以及其他的合法用途,
除了上網本身, 沒有費用、法律及技術等障礙。
複製及散布的限制, 以及著作權法的施行範圍,
祗限於讓作者控制內容的完整性及姓名權。」

*孤兒作品?
孤兒作品指實際上已經不會再出版,不太可能找到原版權持有人的作品。取自孤兒孤苦無依且乏人重視的概念。
孤兒作品及其造成的爭議,常對國際知識產權關注者造成困擾;
其爭論主要是,「複製或發佈孤兒作品」是否合理?
不少孤兒作品在公司倒閉或其他混亂情況下,連版權擁有者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擁有該物品的版權,在這情況下「版權法還應否保護這類物品」成為爭論。不少人認為,這就是一個版權保護過強甚至多餘的例子。
為解決孤兒作品的問題,某些國家考慮以強制許可規範之。
2007年,國際出版者協會(IPA)與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會(IFLA)已就孤兒作品獲取的主要原則達成一分協議,
稱:孤兒作品擁有版權,但是其所有者無法明確,且由希望獲取權利所有人的許可而使用該作品的人持有。
**在台灣的說法並不正確,台灣沒有版權,著作權,應改為「作者權」

*在著作權法的保固期限內,找不到著作權的所有人,在沒有詢問其能否複製散布的情況下,複製散布其作品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